海外资产藏不住了!21人富豪被点名,离岸信托不再是避税保险箱,评论炸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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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2日零点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2026年第21号公告设定的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90天补报过渡期正式截止。就在当日下午,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怀柔区税务局发布公告,向晁某哲等21名自然人公告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,开展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涉税核实、申报纳税工作。这也是过渡期结束之后,全国首个集中公示离岸信托核查事项的税务机关。 通知书明确要求,相关人员需要自行核查设立、参与离岸信托的全部情况,并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配套资料。税务机关后续会逐一核查信托架构、资产装入明细以及相关收益情况。消息一经公布,迅速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,大量网友留言发表看法。 不少网友认为,利用离岸架构转移资产、规避纳税义务有损税收公平,普通工薪群体都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高收入群体更应当依法申报纳税,支持税务部门的监管行动。还有网友关注本次北京的核查是否会成为示范,好奇上海、深圳等富豪集中地区后续是否会跟进同类核查,也有人提出疑问,注册在开曼等离岸地区的公司,是否和本次离岸信托监管属于同一逻辑。 同时,也有网友提到,全球多国目前都在强化跨境涉税信息协同监管,依靠离岸信托来规避税收的空间已经持续收窄。还有网友表示,税收制度持续完善,是维护经济秩序、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一环。当然,也有部分网友提出延伸猜想,点名公众人物,询问其是否设立离岸信托。 需要厘清的是,离岸信托本身并非天然违法,合规设立、如实申报纳税的离岸信托受到法律保护;本次监管针对的,是借离岸信托隐匿收入、逃避个税申报的行为。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不少市场主体把离岸信托当成“避税工具”,认为境外信托可以隔绝国内税务监管,随着本次新规落地、过渡期结束,这套操作的空间被大幅压缩。 北京怀柔税务本次的集中公示,是新规落地后的一次标志性动作,释放出明确信号:中国税务对居民个人的境外资产、离岸信托收益实施穿透式监管,不会因为资产放在境外信托里就脱离监管范围。CRS跨境涉税信息交换机制,加上国内专门针对离岸信托的个税规则,两条渠道叠加,让隐匿在境外信托里的收入、资产更容易被税务机关掌握。 而网络上的讨论,也折射出大众对税收公平的高度关注。大家之所以对这件事关注度这么高,本质是期待税收规则能够统一,不管收入是来自境内还是境外、资产放在国内还是海外,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足额纳税。 不过也要理性看待,现在只是核查通知阶段,不等于这21人已经被定性为偷税漏税,最终结论,要以税务机关完整核查、取证之后的结果为准。监管的目的,是督促合规申报,厘清涉税事实,而不是一刀切否定离岸信托。 这件事也给所有拥有离岸信托、境外资产的国内居民敲响警钟:以往依靠离岸架构来规避个税的旧思路已经行不通。随着监管体系持续完善,跨境资产的税务透明度会越来越高,如实申报、依法纳税,才是唯一稳妥的选择。 对此,你怎么看呢? 特别